内蒙古鑫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销售挂牌交易预告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内蒙古鑫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化工煤进行公开销售,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30日
二、交易资格
1.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初审合格的且同时符合内蒙古鑫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复审合格的煤炭企业均可参加。
2.如属于同一法人或同一授权委托人的,不允许参与同一专场的交易。
3.交易前,交易商确保结算账户有足额保证金
4.每场交易保证金为3万元。
三、交易规则
摘牌成交。
四、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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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交货站点 |
品种 |
品类 (品牌) |
煤种 |
交货方式 |
热值 |
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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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标段 |
神木市西沟 |
化工煤 |
化工煤 |
粉煤 |
场地交货 |
6000 |
0.25 |
|
全水分 |
灰分 |
灰熔点 |
挥发分 |
最小提报量 |
最大提报量 |
标的量 |
暂定价 |
|
15 |
5 |
1350 |
36 |
1000 |
1000 |
1000 |
685 |
五、质量标准
以交货实物为准。
六、要求和规定
1、摘牌交易成功后,买方需在一个工作日内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2、摘牌交易成功后,买方需均衡派车并于两日内完成拉运。
3、参与摘牌的用户均须严格遵守本交易平台的交易办法、交易流程和交易制度。
4、煤质:质量以场地实物为准,报价人可自行于交易前对交易的煤炭进行检验,一经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确认。
5、结算依据以煤矿过衡数量、化验结果为准。
6、为实现产销平衡,买方必须根据各矿区的要求拉运煤炭,现场车辆必须遵守矿区的安全、环境卫生及煤炭装运现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否则其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买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合同兑现考核。购买方要保证煤炭及时拉运,如出现发运不及时影响矿方正常生产秩序的,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买方承担。
八、保证金管理
买方确认发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解冻,客户可自行出金。如在确认发票前一方发起异议,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将根据《合同交收异议处理工作流程》对保证金进行处理。
九、合同履约执行期
合同生成后的4个自然日内。
十、声明
所有交易商应在交易交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及煤炭交易中心相关规则,若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该交易商及相关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给煤炭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煤炭交易中心保留追责的权利。
十一、联系人
委托企业联系人:
奇亮:15389871846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联系人:
张荣:15149672929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28日